因應中央疫情情指揮中心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,場館將於110年9月17日(五)有條件開放場地租借敬請單位持續配合防疫措施,管理單位保有場地是否開放最終決定權
一、場地租借使用須為:靜態課程講座(採梅花座)、太極拳、瑜珈等。不開放共餐共飲、唱歌、舞蹈活動。
二、請場地使用單位配合以下防疫措施舉辦活動:
1、申請人應負責場地使用防疫措施檢核並提供檢核表予管理單位,下載附件請點我
2、配合場館實施容留人數管制
一樓展示區:30位
二樓展演區:30位
一樓廚藝教室:15位
一樓多功能活動區:30位
六樓集會室:60位
五樓體適能室:20位
3、請採實聯制、全程佩戴口罩、禁止飲食,並保持社交距離
4、請備妥酒精乾洗手清潔及消毒,攝氏37.5度(含)以上者請勿入場並建議就醫。
5、場館門廊及窗戶維持開啟,確保通風良好
6、講師提供相關證明(如無講師則免)
(1) 完成疫苗第一劑接種且滿14日
(2) 疫苗第一劑接踵未滿14日或未接種者,首次提供或接受服務前應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
臺北市身心障礙服務中心管理單位
聯絡人:鄭專員
聯絡電話:02-2522-2486 #23